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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的职能部门。

1.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国有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和产权登记工作。

3.负责学校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受赠物品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专控”商品及进口仪器、设备的申报工作。

6.参与学校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论证等工作。

7.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数据库建设与有关资产信息数据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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