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文件
平学院行〔2019〕77号
平顶山学院
关于开展2019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按照《平顶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平顶山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工作计划,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基准日及清查范围
清查基准日:2019年 9月30日。
清查范围:
(一)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新增固定资产;
(二)2018年固定资产清查未完成复核的固定资产。
二、工作安排
(一)学校召开资产管理员清查工作培训会
时间:2019年10月24日下午2:30-5:30
地点:科技楼四楼403室
(二)各单位自查(10月28日-11月11日)
各单位成立以行政负责人为组长,资产管理员等为业务骨干的清查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1.查数量,补标签
各单位要根据本部门的帐、卡、物、地点库、使用人,对照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实物清点,清理清查时要做到认真仔细,使用人、存放地点等信息项务必全面完整、真实准确。使用人、存放地点有变动要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变更;没有粘贴标签或者标签丢失损坏的固定资产要进行补贴,标签粘贴要醒目有序美观。
2.查责任人,做变更
各单位行政负责人为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固定资产使用人为保管责任人,每件资产务必责任到人,如有变化要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及时变更。
3.查地点,办移交
因机构调整和人员异动造成的固定资产变动,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移交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资产变动进行调整,国资处审核。
4.查状态,清理待报废资产
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进行确认,对已达到报废条件无法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填写《平顶山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审批表》,统一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由学校统一组织鉴定,履行报废手续。对于盘亏资产要单独造册,注明盘亏原因,写出情况说明。
各单位自查结束后,写出自查报告,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月11日前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pdsxygzc@163.com。
(三)全面复核(11月8日-11月23日)
1.逐件核实,国有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的清查情况对各单位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新增固定资产采用条码扫描的方式逐件进行核实。清查过程中如发现漏登或帐物不符情况,及时予以纠正。因人员变动没有及时移交资产的,及时办理审核资产移交手续。
2.核实资产标签粘贴规范情况,对资产标签粘贴不规范或没有粘贴的及时给予纠正。对固定资产验收单、低值耐用品入库单、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等资产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3.对2018年清查中未核实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实。
(四)汇总报告阶段(11月23日-12月3日)
国有资产管理处汇总统计各单位2018年盘亏、盘盈及拟报废资产信息,并撰写资产清查报告。
(五)整改落实阶段(12月3日-12月31日)
根据学校对资产清查结果的批复文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同时针对清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三、工作要求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务必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规范进行。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此次资产清查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各阶段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二)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在人力、物力、场地等方面提供便利,为清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良好的条件。国有资产管理处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各单位资产管理员要积极主动把清查工作做细做实。
(三)认真实施。清查工作中要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不重不漏,查清单位资产来龙去脉和管理使用等有关情况,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如实反映盘盈、盘亏资产情况,并说明原因。
(四)严肃纪律。资产清查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问题,对存在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向全校通报,情节严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鹏玺
联系方式:2077395,15093873322
特此通知。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