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勤管理处电热开水器报废处置的公示
我校后勤管理处申请报废2台电热开水器,购置于2005年,账面原值共计8.06万元。使用年限已超过13年,技术性能落后,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环保使用标准,已于2017年6月废弃不用。根据《平顶山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理管理暂行办法》《平顶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平顶山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现拟对这2台电热开水器做报废处理。
公示时间:2018年4月9日至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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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