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
2.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及清查工作,定期核对资产账目,并对固定资产进行核对与清查,保证帐卡物相符。
4.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数据库管理工作,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调剂、使用人变更及报废工作。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和信息报告的上报工作。
6.负责学校资产的调拨、报损、报废以及转让、捐赠等相关工作。
7.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与维护工作。
8.完成日常管理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